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烈日炎炎的夏日总算结束了,今年国庆我们再次迎来了七天长假,由于疫情反复,上半年很多单位因疫情防控原因,停工停产歇业了一段时间。这也给众多单位的生产经营安排提出了新的要求。为了抓生产,抓指标,不能安排员工享受七天的假期,需要安排职工加班,因此国庆节加班工资支付问题成了许多员工咨询的热点。
一天上午,我接到了一位女士的电话,从她的表述中我了解到:她们单位由于生产工作的需要,不能放七天长假,她也能理解单位的难处。但是加班工资怎么支付,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一直含糊不清。她想先一步了解清楚政策规定,才好进一步完成单位安排的任务。
针对她的情况,我作了以下解答:首先,今年国庆节放假安排为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10月8日(星期六)、10月9日(星期日)上班。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,在计算劳动者加班工资时,国庆节7天是由两部分组成的,即法定休假日(前三天)和休息日(后四天)。法定休假日加班的,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 300%支付加班工资;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,应首先安排其补休;六个月内不能安排补休的,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 200%支付加班工资。进一步说,在国庆节后 4天加班的劳动者,是补休还是支付加班工资由企业自行决定。其次,日工资等于加班工资月计发基数÷月计薪天数(21.75天),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。
最后,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,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。
听完我的解释,该女士对我的解答表示了满意。能在工作中为咨询者答疑解惑,也正是我们工作的意义所在!